最近我購買了一份重疾險,聽說只有猶豫期內退保才能全額返還,所以想問一下,猶豫期應該從哪個時候開始算起?
最近我購買了一份重疾險,聽說只有猶豫期內退保才能全額返還,所以想問一下,猶豫期應該從哪個時候開始算起?
保險的猶豫期是指你接到保險并簽收回執(zhí)的那天開始算起。此期間你有無息全額退保的權力,過期后就只能按比例了。 猶豫期也叫冷靜期,“猶豫期”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后10天內,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,可將合同退還保險人并申請撤消。在此期間,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請,撤消合同并退還己收全部保費,保險公司除收10元的成本費以外,不得扣除任何費用。該10天即通常所說的“猶豫期”。
舉例來說:某人在1號簽訂了重疾險的保險合同,那么猶豫期就是2號-16號這15天,猶豫期內退保,保險公司會全額無息退還保費,超過猶豫期就只能退還保單的現(xiàn)金價值。
保險猶豫期也稱冷靜期,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后,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,可將合同退還保險人并申請撤銷,一般為簽收合同的次日起的10日(銀行保險渠道為15日)內,在此期間,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請,撤銷合同并退還所受全部保費,由于地區(qū)不同,可能以自然日或者工作日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