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買投保人豁免的好處主要是給保險合同增加了保障,能夠避免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保險無法達成原有的保障目的。譬如,父母為孩子投保重疾險,假如投保人出現(xiàn)身故、重疾、全殘等變故時,可能失去了為孩子繼續(xù)繳納保費的能力,孩子的保障會終止。而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后,可以提前規(guī)避這種風(fēng)險,即使投保人出現(xiàn)變故,為孩子投保的重疾險保單,后期的保費就可以不用交,而保險仍然有效,這是投保人豁免一個很重要的作用。但是在投保時切記不要盲目選擇一些附加險,一定要根據(jù)自己的需要和自己的經(jīng)濟能力進行選擇,避免日后發(fā)生不必要的糾紛。
投保人豁免是可以取消的!人的一生中可能會遇到這樣那樣的狀況,一旦發(fā)生重病或身故的事情,投保人就不再有或喪失了勞動能力,沒有經(jīng)濟收入,喪失了支付保費的能力。那么保單就面臨著失效終止的情況,被保人就失去了保障,也給家庭造成了一定損失。投保人豁免一般用于給父母孩子投?;蚍蚱藁ケ#@樣即使出了意外也能給家人一個保障。我覺得既然加了投保人豁免,如果有經(jīng)濟能力,最好還是不要取消了,畢竟這是給家人的一個雙重保障。
1、附加投保人豁免一般適用險種:重疾險、年金險,重疾險中一般自帶被保險人豁免功能,自己給自己投保就沒有必要附加,投保人豁免適用于非本人投保,多用于父母給孩子投保。
2、投保時建議健康狀況良好的人作為投保人附加該保障,一來不會增加核保門檻,二來為被保人的保障加了一道防護欄!
3、投保人豁免功能不錯,但不是必不可缺!在給投保人單獨投保壽險或重疾保障時增加一點額度(覆蓋其他保單的剩余保費即可)也能起到同樣的作用。
4、不同產(chǎn)品投保人豁免功能的觸發(fā)條件不一樣,一般投保人發(fā)生輕癥、中癥、重疾、身故、全殘可使豁免功能生效,觸發(fā)條件越輕、越全,越有利!
所謂投保人保費豁免,是指保險合同規(guī)定的某些特定情況(投保人身患合同中約定的某種輕癥、重疾或身故)下,保險公司同意投保人免交后期未交保費,視為保費已繳,保險合同繼續(xù)有效。
投保人保費豁免附加險,相當(dāng)于給保險又附加了一個保險,雙重保障,免除后顧之憂。因為投保人豁免相當(dāng)于是一個附加險,所以投保人豁免是可以取消的。 在這里建議大家購買保險時一定要特別注意,在一些保險宣傳中,豁免的功能往往會被過分夸大,導(dǎo)致投保人在投保時被附帶的豁免功能吸引,對真正的主險保障部分卻沒搞清楚。選擇保險的關(guān)鍵還是要符合自己的保障需求,千萬不要被這些小小的“優(yōu)惠”蒙蔽了,撿了芝麻卻丟掉西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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