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次賠付重疾險與多次賠付重疾險怎么選
重疾險是在發(fā)生重大疾病后會給予理賠的險種,滿足了大家在重疾后所遇到的高昂醫(yī)療費用得以解決的問題,可以減輕疾病帶來的家庭負擔,但是在選擇重疾險的時候會有遇到一些難題。比如,如果根據賠付次數(shù)劃分,重疾險有單次賠付和多次賠付兩種類型的產品,那么這兩種產品有什么區(qū)別,應該如何進行選擇?
單次賠付重大疾病保險是指投保人一次患重疾得到理賠后,保險合同終止,投保人將立即失去后續(xù)的保障。然而,由于嚴重的疾病,有一個理賠記錄,然后購買重病保險往往被拒絕。
而多次賠付重疾險一般會分組數(shù)十種或數(shù)百個嚴重疾病組(一般會將相關疾病分組為一組),在賠付之后,該組嚴重疾病終止,如果被保險人遭受其他組的重大疾病可以繼續(xù)賠付,第一次嚴重疾病后,并且后續(xù)保費用可以豁免。
對于多次賠付嚴重疾病來說聽起來更好,但實際上多次賠付也是有條件的。
1、疾病分組
一般多次賠付型根據類型劃分疾病,如癌癥(惡性腫瘤)作為一組;心血管相關疾病作為一個整體;神經系統(tǒng)相關疾病作為一個群體等。在第一次賠付之后,第二次根據分組要求,同一組不賠,非同一組符合條款和要求再次執(zhí)行賠付。
當然,有些產品沒有與疾病分組。在第一次賠付之后,第二次達到條款和要求,再次賠付。顯然不分組更好,但相應的產品更少,價格當然更昂貴。
2、時間間隔
所謂的時間間隔在賠付之間一般會有間隔和生存期限制。在第一個賠付之后,執(zhí)行第二個賠付需要一段時間。同樣,三次賠付也是如此。通常這個時間是180天或1年,所以時間間隔當然要盡可能短。
3.責任賠付順序
首先,重大疾病保險包含四種責任。他們的賠付順序是這樣的:嚴重的疾病=死亡=完全殘疾=疾病的最后階段>輕癥疾病。
大多數(shù)的多次賠付重大疾病保險條款中會這樣約定:“賠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險以后,輕癥疾病責任、死亡責任、全殘和終末期疾病責任將無效,保單現(xiàn)金價值為零。 “僅保留賠付組中剩余的重大疾病的賠付責任。
還有一些嚴重的疾病保險,重癥和輕癥是分開的,重癥賠付不會影響輕癥次數(shù),但這里輕癥是除去“和已賠付重癥相對應的輕癥”。
總之,在多保魚看來并不是賠付次數(shù)越多越好,消費者還是需要根據個人條件和需求來判斷選擇。只有選擇最適合的產品,才能最大發(fā)揮保險保障的作用。所以選擇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還是要看自己的需求是什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