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tytyyyyyyu
時間:2008-02-03
這里首先要搞清楚有關法律問題。甲與乙發(fā)生的交通事故的關系是屬于侵權傷害責任,與雙方投保與否均無關系;而甲與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》(保險公司)是合同法律關系。乙只向甲要求事故的賠償,獲得多少按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比例。甲不可能因事故的發(fā)生而獲得額外利潤(即不當?shù)美?/div>

ghg_100
時間:2008-02-01
正確的方式是保險公司交強險先賠付5萬元,余下5萬按事故責任比例由事故雙方負責,甲3萬,乙2萬.余下的部分如果甲乙雙方投保有商業(yè)保險的話,可以在商業(yè)保險內(nèi)得到賠付.

二之舞
時間:2008-01-29
可以這樣理解:甲交保險是為了減輕事故發(fā)生后本身的經(jīng)濟負擔,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》條例上也有這樣的意思,就應該在經(jīng)濟責任認定后給甲,減少甲的損失。
如果答案是第一種情況,為什么不強制機動車買其他類型的保險,肇事者既減少了損失,受害人也能得到賠償

幽靜的小山谷
時間:2008-01-29
同意樓上的的,交通強制險出臺就是為了減少雙方的經(jīng)濟負擔,互賠.不過2月1日交通強制險保額上升保費下降.這也是一種體會民心的事情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