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保案例分析:被查出了終末期腎病,為何保險公司不賠?
為什么很多人不相信保險?是保險坑人,還是業(yè)務(wù)員騙人,在我看來,這些都不是理由。之所以人們不相信保險,其大多數(shù)原因和我們投保人自身有關(guān)。如果不信,請跟我來看看下面這場案例。
01案例詳情
去年3月份,河北市民張某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費12000元,保額10萬的返還型重大疾病保險,當(dāng)時業(yè)務(wù)員承諾,只要過了等待期,得了大病就可以得到10萬保額的賠償。
結(jié)果誰也沒想到,就在同年11月份,張某在醫(yī)院做全身檢查時,被查出了終末期腎病,得知情況后,張某立刻向保險公司索要賠償。但事與愿違,保險公司通過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張某在投保之前就可以患上了嚴重的腎病,并以此為由,拒絕了張某的理賠申請。
對于保險公司給出的結(jié)果,張某很不理解,既然知道這種情況不賠,為什么在我投保之前不聞不問,非要等我交了錢再拒賠,這不明擺著坑人嗎!為了得到屬于自己的賠償,張某向法院提起了訴訟,并要求保險公司賠償10萬保險金。
但遺憾的是,法庭最終判決張某敗訴,支持保險公司的意見。
02案例分析
雖然在這場案例中,張某的言辭確實有一定道理,但作為法院,它必須從公道倫理出發(fā),以事實為判定條件,而張某確實存在故意隱瞞病情的行為,也就說,張某并沒有遵循作為一位投保人所該擁有的誠信原則,那既然是這樣,保險公司拒賠自然合理。
通過對上述案例的分析,我們可以發(fā)現(xiàn),誠信告知在我們投保時起到的作用確實非常關(guān)鍵,很多時候,一場保險事故能不能得到理賠,就取決于投保人本身是否誠信告知。
如果投保人如實告知過往病史,或許還有機會能得到理賠,但如果投保人從一開始就選擇了隱瞞病情,那么后期將很容易被保險公司拒賠。
03對于本案例的總結(jié),主要有以下3點:
(1)在本案中,張某除了未健康告知之外,還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,即重疾險產(chǎn)品買錯了。12000元保費才買了10萬的保額,先不說10萬塊錢能不能解決重病治療費的需求,單從保費來看,就明顯買虧了。對比消費型重疾險,12000元的保費,至少能買到30萬的保額,而且保障范圍要遠比返還型重疾險強。
(2)現(xiàn)在很多業(yè)務(wù)員會為了達到業(yè)績要求,故意向客戶推薦一些高收益的理財險,但其實這種理財險,并不適用于普通家庭,高額的保費,不僅會增大一個家庭的經(jīng)濟壓力,而且在真正患病的時候,保險公司賠的錢也無法解決我們的實際問題。
(3)相比于其他險種而言,重疾險的理賠要求通常更高,除了對保費有要求,對投保人的健康狀況同樣有嚴格規(guī)定。所以保哥建議,重疾險一定要選在自己年輕的時候開始購買,因為這樣不僅保費更便宜,而且投保門檻也相對較低。